程序员一定要警惕,背后的原因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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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与近期俄罗斯搜索引擎巨头 Rambler 集团对 Nginx 公司提起的版权侵犯诉讼有关。Rambler 表示,伊戈尔·瑟索耶夫在 Rambler 集团担任系统管理员期间开发了 Nginx,因此 Rambler 集团是 Nginx 所有代码的合法所有者。伊戈尔·瑟索耶夫表示,Nginx 确系任职 Rambler 期间开发,但利用的是业余时间。目前,Nginx 公司对此事还未正式回应。 对此,我想问问大家,你们认为程序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发的独立的软件产品或者开源的软件代码所有权属于自己,还是公司呢? 这个理由和原因,确实让我有点错愕和大跌眼镜。业余时间做的产品和开源的软件代码,正常来讲,应该属于个人所有啊! 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呢? 公司难道给我发的工资是 24 小时工作制的工资吗?凭什么 8 小时之外的,利用业余时间做的东西,所有权属于公司呢? 那如果业余时间写的代码属于公司,那么下班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这特么有点过分了啊!不过,生气归生气,吐槽归吐槽,对此,我特地搜了搜软件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需要我们程序员了解一下,值得警惕。 中国关于职务开发,软件著作权归属问题,原则是:职务开发软件著作权归单位享有。 自然人(职工)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 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的软件;(二) 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三) 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但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 6 条的规定,区分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是: (1)是否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2)是否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是否利用业余时间,对于区分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意 (编辑:桂林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


